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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起诉离婚中途可以撤诉。离婚案件的撤销,需要在宣判前。夫妻双方发生矛盾,产生离婚冲动的,申请撤诉的当事人是原告,原告申请撤诉应当遵循自愿的原则,是否准许撤诉,由法院裁定。如果法院不同意撤诉的,经传唤原告的,原告不出席的,可以缺席判决。
二、起诉离婚法院三到六个月法院会判决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离婚案件,需要六个月左右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可以延长六个月,但应当本院院长批准,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。
《中华人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,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,由本院院长批准,可以延长六个月;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。
三、离婚起诉收集证据方式如下:
1.双方主体适格的证据,身份证、结婚证之类的证据;
2.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证据,比如一方家暴啊,重婚啊;
3.涉及财产分割的,提交财产证明。
找法网提醒您,《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,有责任提供证据。
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,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,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。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,全面地、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。